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石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院党组的号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思路,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坚持党对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执行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执行干警聚焦问题寻策问道,不遗余力化解涉民生案件。近日,在分管执行院长的带领和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有效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标的为95000元及利息,执行案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当即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2021年1月15日,我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标的为95000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田某某1、田某某2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传唤田某某1、田某某2到庭后,田某某1、田某某2当天履行了5000元,并作出了剩余90000元及利息的履行计划,到期后田某某1、田某某2均未履行。本院在田某某1住处将其带回法院,要求其履行执行款,田某某1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本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田某某2联系不上、不在当时提供的住址居住。2021年5月15日下午17时,当天下着大雨,田某某1拘留期满出来向本院工作人员打电话领取物品时,工作人员发现其使用的手机号码是田某某2的,察觉田某某2可能随田某某1一起来的,本院就派3名干警开着便车在法院外面等候,等田某某1领取物品出来后紧随其后一段路程,田某某1上了一辆车,干警上前查看后确实副驾驶上坐的就是田某某2。干警要求田某某2来法院履行执行款,田某某2坐在车里,拒不下车。干警将其情况汇报给本院分管执行院长,分管执行院长获悉情况后,立刻带领本院纪检组张组长、民事庭郭庭长冒着大雨来到现场,向田某某2说明去法院的缘由,并向他说明其行为会造成的后果,但田某某仍拒不下车,造成交通堵塞,最后在公安干警的协助下,将田某某2带回法院,秉着执法为民的理念,念其行为也未造成较大的恶劣影响,本院未追究其抗拒执法行为,只要求田某某履行执行款。经过一晚向田某某2作思想工作,田某某2与申请人协商一致,剩余90000元及利息申请人要求田某某2若能当即一次性支付申请人70000元的话可以了解此案,否则按原判决执行。田某某2这时仍存在托一托的侥幸心理,当即只计划履行25000元,申请人不同意。最后本院对田某某2采取拘留措施,这时田某某2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知其朋友代其来法院履行。田某某2的朋友到了本院说明了来意,并且当即支付执行款。申请人也同意按先前协商好的剩余款项以70000元了结。双方协商后并履行完毕后,申请人非常感谢法院能为其主持公道追回欠款。本院对田某某2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并派工作人员连夜前往异地拘留所将田某某2带回,田某某2认真检讨,承认错误,并感谢法院能给他一次机会,谅解他的抗拒执法行为,今后遵纪守法、积极配合执行部门工作。最后田某某2与朋友一起回家,经过2天1夜,该案圆满了结。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执结只是石楼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力地证实了我院执行干警是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队伍,我院执行局将继续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树牢为民理念,整治顽瘴痼疾,提升工作质效,推进系列重大案件加快执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打下更好基础。